中新网杭州4月19日电(郭其钰)记者从19日召开的浙江省依法严厉打击“套路贷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自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浙江累计打掉“套路贷”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43个,抓获团伙成员3347人,破获各类案件4888起,查封、冻结、扣押非法资金4.27亿元。其中起诉361件共1723人,目前一审、二审共审结150件908人。
4月9日,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办理“套路贷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其中明确了“套路贷”与民间借贷的界限,对依法严惩“套路贷”犯罪作出明确规定。
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、省扫黑办主任朱晨介绍,2017年以来,浙江非法放贷相关案事件较为突出,由“经济纠纷”引发的各类警情明显增多,特别是“校园贷”案件多发频发。为此,浙江政法部门开展严打“校园贷”以及“无抵押贷”“车贷”“房贷”“裸贷”等“套路贷”违法犯罪行为。
针对“套路贷”违法犯罪特点,浙江公安部门运用大数据、信息化手段,对涉及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的相关数据建立研判模型,对2015年以来的借贷纠纷警情开展“回头看”,综合研判信息流、资金流、接警记录、所涉民事诉讼等情况,梳理出可能的受害人、嫌疑人,实行人案关联、整体研判、主动打处。
据统计,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,浙江省公安厅从法院调取同一当事人50次以上因民间借贷提起民事诉讼的线索193条,通过大数据碰撞研判,从中分析打处了东阳李某杰等一批“套路贷”违法犯罪团伙。
对于案件定性问题,朱晨表示,浙江省扫黑办出台《关于建立重大黑恶违法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的意见》,强化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,认真解决案件定性分歧问题。此前,浙江省扫黑办法律政策指导小组在阅卷会诊湖州德清袁某“车贷”案件中,及时查纠当地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定性错误,要求对案件重启侦查。
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副厅长聂展云介绍,“套路贷”犯罪团伙包括黑社会性质团伙、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其他犯罪团伙。在浙江打掉的343个“套路贷”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中,包括23个黑社会性质团伙、18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135个其他犯罪团伙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