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首批诚信履行名单红利清单公布
□ 本报记者 王春
□ 本报通讯员 吴攸
中亿建业集团总裁李思颐从镇海农商银行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王军辉手中接过一张授信单据,授信额度达2000万元。这代表着中亿建业集团不但在首批诚信履行名单榜上有名,还享受到了主动履行带来的红利。李思颐说:“诚信过去是企业看不见的金名片,如今有了更直接体现。”
这是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“激励自动履行 助推诚信建设”新闻发布会上的场景。在新闻发布会上,公布了浙江省首批诚信履行名单和红利清单。
今年7月,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出台了《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》。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,镇海法院于8月7日出台了《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助力执源治理的意见》,建立了全国首个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。
据镇海法院党组书记、代院长张军斌介绍,建立这一机制,一是为了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新需求。实践中,一些当事人在履行法院裁判后,由于案件未进入执行阶段,无法证明已履行义务,导致其在前往银行贷款时因为有涉诉信息而受限。二是为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。目前,执行案件占法院收案总数比重仍然过高,当事人自动履行情况并不理想,除了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外,有必要拓宽思路,建立正向激励机制,提升自动履行比率,形成“前引后推”的局面,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。三是为了补齐信用体系建设短板。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为负面评价机制,对守信人员的褒奖激励普遍欠缺,有必要通过正向激励补上短板,帮助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,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今年以来,镇海法院共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152份,其中120个当事人目前在全国法院没有被执行案件(包括36家企业、84名个人),被纳入首批诚信履行名单。名单实行动态调整,一旦发现有被执行案件,及时予以移除。
为了给予激励,镇海法院还同时发布诚信履行红利清单,包括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、发放自动履行证明、提供诉讼服务便利、降低诉讼保全成本等内容。法院还将诚信履行名单纳入“信用宁波”专门栏目和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,其中的企业名单将推送至芝麻信用。
会上,镇海区政府同时发布了《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助力“信用镇海”建设的意见》,包括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、纳入招投标项目评审、给予财政性资金扶持、纳入企业等级评定、纳入纳税信用评价、给予授信融资支持等内容。镇海农商银行也发布了专门针对诚信履行名单的“诚信履行贷”产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