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报讯(记者 刘欢)4月3日,新京报记者了解到,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“青团”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,共有3批次青团不合格,均因使用了禁用的防腐剂。
青团原为清明节寒食祭祀佳点之一,流行于上海和江浙地区,因其色泽碧绿得名。此次抽检结果显示,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银泰店销售、标称金华市聚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青团(麻芯味,2020/3/10),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0.254g/kg、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0.206g/kg;上海新欧尚超市有限公司绍兴店销售的手工青团(2020/3/17),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0.326g/kg;绍兴市千客隆超市有限公司嘉禾花园购物中心销售、标称绍兴市越城区勤奋食品厂生产的艾饺(蒸煮类)(350g/盒,2020/3/11),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0.487g/kg,而上述物质均不得检出。
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称,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,广泛用作防腐剂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—2014)规定,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。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,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。
山梨酸为酸性防腐剂,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,对霉菌、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14)规定,在米粉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。